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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ㄧ
還好這次標案只是第二名,否則下半年就得流放嘉義了,希望第一名不要放棄啊ㄒㄒ。
之二
十年沒回到嘉義了,變化了好多喔,一路上經過...
光彩街:
以前唸高中時每次翹課去打街機電玩的必經隱密路線。
文化路:
窮學生逛街買衣服的好地方,如果身旁剛好又有嘉家 / 嘉女的女性友人相伴的話,走路簡直有風。
金財神百貨:
這不是我初學保齡球而且創下連續洗溝9次的驚人紀錄的地方嗎一.一
嘉女:
以前嘉中的小男生們都以有嘉女的女朋友為榮,我們還自組了making社,意思是創造娛樂= =(名稱沒有很A),其實是兩間學校都不承認的地下社團,所以團聚時格外有趣,那是我第一次學會跳華爾滋而且是在聖誕節舞會上。
嘉中:
我的母校,不過回去逛過一圈,一堆人都不認識了,該退休的,該調職的都不在了,有種熟悉的陌生感。
嘉義有好多好棒的回憶阿,如果不提我太愛玩而唸了四年的話,應該就更棒了= =
之三
剛剛要離開時,發現有一個四、五歲的小女孩被丟在路旁曬著大太陽,看了不忍心過去問他:小妹妹,你怎麼啦?他抿起嘴不說,倔強的很,不到幾秒,眼淚卻在眼匡打轉,接著嚎啕大哭:把拔不要我了~!
正忙著安慰她時,一個中年男子走過來,以凶惡的語氣說:不要打擾我管教小孩。聽了之後火往上衝,回道:小孩才幾歲,就這樣讓他曬著大太陽,縱使小孩在這年紀犯錯,你覺得你於心何忍...男子作勢要開打,幸好旁邊的鄰居紛紛站出來解圍。呼...差點就變成傷殘人士了。
希望那個小女孩平安無事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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